新疆众和:关于“11众和债”201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2015-04-30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5-022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 众和债”2015 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11 众和债”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11 众和债”评级:AA,主体评级:AA,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本次评级后“11 众和债”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新疆众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 2011
年发行的“11 众和债”进行了跟踪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11 众和债”前次评级结果为 AA;评
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16 日。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
经营状况、行业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出具
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5 年)》,本次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1 众和债”评级结果为:AA;列入信用评级观
察名单。本次评级后,“11 众和债”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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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信用评级报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2015 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
阅。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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