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5-06-02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5-026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第二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 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 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拒绝。
第 四 十 二 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 第 四 十 二 条 出席股 东大会的 股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
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 的除外。
计为“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
计为“弃权”。
该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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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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