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5-039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同比例增资,其中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货币资金 89,677.8432 万 元增资,本公司拟以货币资金 14,866.1568 万元增资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参与新疆天池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优势转化战略,分享其长期发展成果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投资行为: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 8,399.75 万元增资,该增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池能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 司,注册资本77,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4.22%的股权,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 1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持有其85.78%的股权。 为充分利用自身煤炭资源优势,促进国家大型能源战略的实施,天池能源公 司拟以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准东特变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准东能源公 司”)为主体投资建设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2×660MW坑口电站项目。为建设 该项目,2015年7月13日,特变电工与本公司在新疆昌吉签订了《新疆天池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特变电工与公司拟对天池能源公司同比例增资, 增资价格按照天池能源公司2015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单位净资产值1.98元 确定,其中本公司拟以货币资金14,866.1568万元对天池能源公司增资(其中 7,508.16万元进入注册资本,7,357.9968万元进入资本公积金),增资扩股完成后, 天池能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9,8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4.22%的股权。增资 资金专项用于天池能源公司向准东能源公司增资进行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 2×660MW坑口电站项目建设。此次增资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 特变电工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的 9 名董事中, 关联董事张新、孙健回避表决,其他 7 名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金额为 14,866.1568 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 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特变电工之间发生的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2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投资方暨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特变电工持有本公司 180,434,9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4%,为本公司第 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张新担任该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孙健担任该公司监事;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特变电工是公司的关 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 52 号 办公地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 189 号 法定代表人:张新 注册资本: 32.49 亿元 主营业务: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电线电缆及其他电气机械器材的制造、 销售、检修、安装及回收;硅及相关产品的制造、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矿产品 的加工;新能源技术、建筑环保技术、水资源利用技术及相关工程项目的研发及 咨询;承包境外机电行业输变电、水电、火电站工程和国内、国际招标工程。 关联方的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特变电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592.92 亿元, 净资产为 210.20 亿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0.75 亿元,实现净利润 18.11 亿 元。 3 三、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7,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有成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路 34 号 主要经营范围:煤炭的生产销售;腐植酸类、黄腐酸类产品开发(危险品除 外);房屋设备出租;五金交电销售;煤炭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天池能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14.22%股权,特变电工持有其 85.78%股权。 天池能源公司2014年及2015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1,418.43 262,371.36 净资产 157,449.51 83,815.05 2015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201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874.07 180,684.00 净利润 4,404.62 7,37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 4,406.44 7,318.81 有者的净利润 (二)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 2×660MW 坑口电站项目情况 天池能源公司拟以其全资子公司准东能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新疆准东五 彩湾北一电厂 2×660MW 坑口电站项目,该项目已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 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新政函[2015]17 号)等文件批复。 根据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 2×660MW 坑口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 算:该项目动态投资总额为 52.2 亿元,其中 20%为资本金,80%为银行贷款, 资本金 104,544 万元由特变电工、本公司同比例向天池能源公司增资扩股,天池 能源公司以该资金向准东能源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解决;该项目建设期 2 年,投 4 产期 1 年;分别按照设备年平均运行小时数为 5,000 小时、5,500 小时、6,000 小 时、6,500 小时计算,经营期该项目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3.62 亿元、3.98 亿元、 4.34 亿元、4.70 亿元,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此次增资所需资金由本公司自筹。 四、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扩股的内容:特变电工及公司双方确认并同意,特变电工将以货币 资金 89,677.8432 万元、本公司以货币资金 14,866.1568 万元,同比例向天池能源 增资扩股。增资扩股价格按照天池能源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单 位净资产值 1.98 元确定。特变电工投入的 89,677.8432 万元货币资金,其中 45,291.84 万元进入天池能源公司注册资本,44,386.0032 万元进入天池能源公司 资本公积金。公司投入的 14,866.1568 万元货币资金,其中 7,508.16 万元进入天 池能源公司注册资本,7,357.9968 万元进入天池能源公司资本公积金。 天池能源公司增资扩股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扩股前 本次增资 本次增加注 增资扩股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金额 册资本 出资额 股权比例 特变电工 66,048.40 85.78 89,677.8432 45,291.84 111,340.24 85.78% 新疆众和 10,951.60 14.22 14,866.1568 7,508.16 18,459.76 14.22% 合计 77,000.00 100 104,544.00 52,800.00 129,800.00 100% 2、出资、验资及变更登记:双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同比 例分期分批将增资资金汇入天池能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在两年内缴足其认缴 的出资。在协议签署 30 日内,天池能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认缴注册资 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成立,并经特变电工董事会、股东大会和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向天池能源增资的议案后生效。 5 五、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的资金来源:此次增资所需资金由本公司自筹; 2、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2×660MW坑口电站项目利用天池能源公司煤 炭资源优势,实施煤电转化,有利于产业链向下游延伸,有效发挥集群效益;公 司进行本次投资,有利于参与天池能源公司煤炭资源优势转化战略,分享天池能 源公司长期发展成果。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投资天池能源公司主要是参与其煤炭资源优势转化战略,分享其长期 发展成果,但天池能源公司可能因资金、煤炭价格上涨、发电负荷不足及项目建 设等原因存在效益低于预期的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督促天池能源公司利用其 丰富的煤炭资源,加快项目建设,加大煤炭资源优势转换战略落实的力度,不断 提高盈利水平。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出席会议的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新、孙健回避表 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国栋、张新明、朱瑛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及特变电工对天池能源公司共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 易主要是为了建设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2×660MW坑口电站项目,该项目利 6 用天池能源公司煤炭资源优势,实施煤电转化,有利于产业链向下游延伸,有效 发挥集群效益;公司进行本次投资,有利于参与天池能源公司煤炭资源优势转化 战略,分享天池能源公司长期发展成果。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是公平的; (2)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 1、本次关联投资是天池能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 2×660MW 坑口电站项目所需,公司与特变电工拟以货币资金对天池能源公司同 比例增资,未损害公司利益; 2、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函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报备文件 7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