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03-31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6-007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
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
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 10 万吨/年氧化镁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金源镁业”)
已完成对新疆鄯善县梧桐沟菱镁矿的野外地质工作,根据新疆及西北市场氧化镁
需求,为利用区位成本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众和金源镁业拟在鄯
善县迪坎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 10 万吨/年氧化镁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6,821.3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6,362.5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58.80 万元。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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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金均由众和金源镁业自筹,项目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项目建成投产后,
预计年销售收入 7,264.96 万元,年利润总额为 2,268.6 万元,年净利润 1,701.45
万元,投资收益率 26.18%,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4.64 年(含建设期)。该项目实施
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并且可为后续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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