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6-04-12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5 年度履职
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朱瑛独立董事、张新明独立董事和张新
董事,其中朱瑛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朱瑛:女,1971 年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所长,曾任新疆新新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公
司第三届、第四届、第六届独立董事。
张新明:男,1945 年生,中南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学科首席教授,俄罗斯工
程院院士和宇航科学院院士,白俄罗斯工程科学院院士,国家铝 973 项目首席科
学家。现任广东省铝镁产学研联盟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澳大利亚国际轻合金
设计中心常务理事、副主任,长期研究铝、镁合金材料织构与组织控制原理及技
术,先后主持了多项国家 973、863、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
张新:男,1962 年生,现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特变电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昌吉市变压器厂厂长。
二、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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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
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① 2015 年 1 月 1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 4×25MW 热电机组及相关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合理反映公司
资产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② 2015 年 2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及《公
司 2014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③ 2015 年 3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 201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推荐公司续聘其作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④ 2015 年 3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以及《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款的
议案》。
⑤ 2015 年 7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发表意见:本次关联投资是天池能源公司投资建设新疆
准东五彩湾北一电厂 2×660MW 坑口电站项目所需,公司与特变电工拟以货币
资金对天池能源公司同 比例增资,未损害公司利益;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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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2015 年 12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审计计
划》及《公司 2015 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三、履行职责的情况
1、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督促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
告审计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审
计沟通见面会,与外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并就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策略、审计范围的变化、重要性水平的设定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同意按照该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审计沟通见面会,
重点关注会计政策最新要求、审计重点内容、是否存在重大资产减值事项等,督
促会计师发现问题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必须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开
展工作,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阅审计报告及相关
资料进行后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寅五洲”)为
公司聘任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
资格,为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与华寅五洲和公司财务部门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
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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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期间,
华寅五洲遵循职业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
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向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华寅五洲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情
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的审计和内控
评价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要求,推动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执行和持续
改进。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一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督促指导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
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中一般缺陷的整改与落实。
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
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
5、公司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 2014 年度、2015 年一季度、2015 年半年度以及 2015
年三季度业绩预告。在进行业绩预告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管理层认真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业绩预告数据的准确性、造成原因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应
情况说明。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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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差异。
6、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有损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关联交易
的预计及披露,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
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保障公司年度审计、
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
升。
委员:朱瑛 张新明 张新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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