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公告2017-06-09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7-033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8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以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流动
资金融资业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概述
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是公司与取得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商业银行达成一
致,以商定的融资成本,公司首先向银行租入黄金,随即委托银行卖出全部租赁的
黄金获得融资资金,并与银行签订远期交易合约,约定一年后以相同的价格买入与
租赁数量、品种相一致的黄金,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
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给银行。黄金买卖价格相同,公司无需承担黄
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1、租赁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 99.99 金和 99.95 金。
2、融资用途: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3、业务开展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业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4、融资额度: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5、融资期限:每笔业务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自公司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
务的起始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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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融资成本:融资成本包括黄金租赁交易的利息、租借登记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取决于重量(克)、计息定盘价(元/克)、利率、计息期限(实际天数)以及计息基
准确定等,综合成本不超过当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二、黄金租赁融资业务开展方式
公司在与相关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即委托银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
全部租赁的现货黄金,并委托银行以相同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期限一致的黄金期货合
约,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银行按黄金租赁交易的利息等其他相关费
用构成的租赁成本向公司收取租赁费用,租赁费用即为本项融资的资金成本。
三、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优势
1、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通过租入银行的黄金后再卖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
2、降低公司融资成本,黄金租赁利率灵活,一般较同期贷款利率低。
四、黄金租赁融资的风险控制
本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合约时,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品种、数量,按
照约定的期限和价格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操作,无需承担融资期间黄金价格波动
带来的风险。
五、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的议案》。该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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