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10-20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4-057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
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有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
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
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
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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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
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
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
润”项目之上单独列示“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项目有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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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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