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 王国栋 张新明 朱瑛 2017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