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8-06-15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8-022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
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和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含 12 亿元),最终
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
为准;
3、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
发行;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置换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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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需要的项目;
7、中期票据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
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实际需要,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
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
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关于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
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
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
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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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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