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8-06-15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8-021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调整和优化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结构,降低
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发行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
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并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
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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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债务等;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
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
的一切事宜,包含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
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利
率等与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选择及聘请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请承销机构、信
用评级机构及法律顾问;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事宜;
5、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
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三、审议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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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在具体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将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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