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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18-08-11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8-043 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 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的影响为:减少合并

利润表营业收入666,616,014.89元,减少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666,616,014.89元,

不影响合并报表中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母公司报表的影响为:减少母

公 司 利 润 表 营 业 收 入 278,652,730.72 元 , 减 少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营 业 成 本

278,652,730.72元,不影响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



    一、概述

    公司在编制 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过程中发现,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忽,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发生的不承担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贸易业务

没有按照净额法列报,即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总额扣除应付给供应商的价

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导致合并利润表中多计算营业收入 666,616,014.89 元,多

计算营业成本 666,616,014.89 元;该事项不影响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对于

以上发现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对该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调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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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数据。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事项不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

    1、合并报表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进行了追溯重述,分别调整减少合并利

润表 2018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666,616,014.89 元、营业成本 666,616,014.89 元。

    2、母公司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进行了追溯重述,分别调整减少母公司利

润表 2018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278,652,730.72 元、营业成本 278,652,730.72 元。

    三、更正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

    (一)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对 2018 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              影响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763,761,329.19       -666,616,014.89   1,097,145,314.30


    营业成本         1,595,255,307.13       -666,616,014.89     928,639,292.24


    (二)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对 2018 年第一季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              影响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284,847,554.04       -278,652,730.72   1,006,194,823.32


    营业成本         1,123,057,879.84       -278,652,730.72     844,405,149.12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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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

步加强对相关业务、财务及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核算。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监事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更新后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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