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零一八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新疆众和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以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司”或“新疆 众和”)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 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新疆众和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1 目录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 第四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2 第五章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六章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4 第七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5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 一、债券名称 2011 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4 号文件核准公 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3.7 亿元。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11 众和债,122110。 四、发行主体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六、发行规模 13.7 亿元人民币。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八、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九、债券年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6.8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5 年 内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 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2 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 券续存期后 2 年票面利率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 金一起支付。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利息和本 金于本期债券续存期限的第 5 个付息日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二、付息日 在本期债券续存期限内,自 2012 年起每年的 11 月 1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三、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四、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 十五、跟踪评级结果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 049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跟踪评级报告(2018)》,本期债 券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 2017 年度未发生变更。 3 第二章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JOINWORLD CO.,LTD. 法定代表人:孙健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设立日期:1996年2月13日 注册资本:83359.3634万元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疆众和 股票代码:600888 电话号码:0991-6689800 传真号码:0991-6689882 互联网网址:www.joinworld.com 电子信箱:xjjw600888@126.com 经营范围:发电;经营道路运输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经营;高纯铝、电 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电子元器件原料、铝及铝制品、铝合金、炭素的生产、 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 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本企业生产废旧物 资的销售;非标准机加工件、钢结构件、机电产品的制造、安装、销售;金属支 架的制造、安装及电器设备安装;线路铁塔的制造、销售;金属幕墙建筑;冶金 工程施工;炉窑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焊剂销 售;电解及相关行业配套的设备、配件、材料的销售及提供劳务、技术服务;材 料加工;矿产品、农产品、燃料油脂、机械设备、电子器具、建筑材料的销售。 4 发行人主要从事高纯铝、电子铝箔和电极箔等电子元器件原料的生产、销售, 以及铝及铝制品的生产、销售。发行人将一次高纯铝进行提纯制成高纯铝并铸造 成板锭,通过对高纯铝板锭进行压延、轧制制成电子铝箔,经过腐蚀、化成工艺 制成电极箔。在这一过程中,高纯铝、电子铝箔和电极箔成为发行人主要产品并 对外销售。目前发行人已建立了“能源—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电子新材料 产业链,成为全球最大的高纯铝、电子铝箔研发和生产基地之一。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是公司夯实制造主业、布局新产业的关键之年。报告期内,在夯实 制造主业方面,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质量和工艺管理水平,大力推 动提产增效、提质增效、降本增效、挖潜增效,抓住了市场环境改善的机遇,实 现了电极箔、合金产品等主要产品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和产品盈利能力的提升; 在新产业布局方面,通过引进技术、投资远洋科技,投资开发石墨烯铝合金导线 杆材并推动其工业化应用;通过投资富江机械,充分发挥公司高纯铝等的协同效 应,延伸了在高纯铝等合金材料铸造、加工领域的产业链布局。根据《新疆众和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经营进行 安排: (一)调整营销策略和产品结构,抢抓市场取得成效 公司深化技术营销、服务营销,实施差异化营销政策,围绕重点客户、重点 市场挖增量,市场订单获取能力得到加强;公司根据产品特性和市场需求,实施 客户共成长项目,实现了产品结构的调整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二)加强产业链内部协同管理,保障产能发挥和成本降低 公司产业从电、一次高纯铝开始,到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结束,形成 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公司挖潜产业链内部协同管理,保障了各环节产能最大程 度的发挥;同时围绕产业链形成重大成本专项管控、常规降本体系化推动的管理 模式,强化能源协同管理,有效降低生产各环节的成本。 (三)持续强化质量和工艺管控标准体系,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2017 年,公司通过持续强化质量和工艺管控标准体系,强抓质量瓶颈问题, 5 全力推进质量攻关,强化质量协同管理,大力推进质量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以 客户为核心、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质量文化要求,实现了质量控制水平和关 键质量指标与产量同步提升。 (四)创新科研保障及激励机制,加快科研项目孵化落地 公司建立了科研与情报联动、科研与市场联动、内外部研发团队联动、科研 管理与技术成果应用联动的“四向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科研方向准确度, 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了科研服务和引领生产经营的能力,加快了科研 项目的孵化落地。 (五)引进先进技术及投资河南远洋、富江机械,布局新产业 根据公司铝基新材料产品发展战略,公司引进先进技术、投资远洋科技,投 资开发石墨烯铝合金导线杆材,努力推动石墨烯应用于合金杆、电工圆铝杆等产 品的生产并推动工业化应用;基于公司产业特点,公司投资资质齐全、特种铸造 行业内领先的富江机械,有利于公司借助其市场渠道,延伸在高纯铝等合金材料 铸造、加工领域的产业链布局,推动公司高纯铝、铝合金等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增强配套与保障能力。 (六)践行社会责任,助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各项环保达标要求,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管 理、职责明晰、责任到人”的体系化管控机制,通过了乌鲁木齐环保局统一核发 的排污许可证,成为乌鲁木齐市首批取得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企业;完成了 电厂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超低排放认定,顺利通过审核成为国家工信部第 一批授予的绿色工厂示范企业、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三、发行人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流动资产合计 456,026.02 445,223.19 2.4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7,522.33 524,559.09 6.28% 资产总计 1,013,548.34 969,782.28 4.51% 6 流动负债合计 361,126.89 333,392.57 8.32%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7,988.18 308,131.20 -0.05% 负债合计 669,115.07 641,523.76 4.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39,897.00 325,602.05 4.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433.27 328,258.51 4.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13,548.34 969,782.28 4.5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总收入 600,612.03 554,688.11 8.28% 营业利润 12,001.97 -1,951.98 714.86% 利润总额 12,436.69 4,440.51 180.07% 净利润 11,957.56 3,782.18 216.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2,060.13 3,928.82 206.9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22.86 5,566.36 245.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24.01 -22,225.25 -100.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6.74 30,407.57 -106.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566.14 13,362.89 -306.29% 四、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公司披露和提供的有关信息,公司未出现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 仲裁和行政处罚等重大事件,也未发生任何《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中所述的违约事件或潜在的违约事件。 根据公司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6 年末总股本 641,225,87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息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236,776.16 元(含税),现金分 红金额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8.96%;以 2016 年末总股 本 641,225,87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分红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规定。 7 根据公司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 疆五元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向银行办理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等业务提供担保。 其中为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10 亿元,为新疆众和现代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7 亿元、为新疆五元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 超过 1 亿元、为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3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17 亿元、 对新疆众和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52 亿元、对新疆五元电线电缆有限 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95 万元。2017 年,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0.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01.35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45.60 亿元, 非流动资产 55.75 亿元;公司用于信用证保证金的货币资金为 9,418.97 万元,公 司向银行借款而抵押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108,771.51 万元,公司以 持有参股公司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640 万元的出资额向国开发展基金 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及公司回购其投资本金事项提供质押担保(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 www.sse.com.cn 上刊登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合作的公告》)。除上述资产使用权受到限制外,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不存 在被抵押、质押、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 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 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2017 年 11 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向远洋科技投资 89,999,997.60 元,投资后持股比例为 32.02%, 同意公司以受让部分股权和增资方式向富江机械投资 300,000,000.00 元,投资 后持股比例为 32.26%。;截至 2017 年底,公司对远洋科技增资 89,999,997.60 元, 但由于远洋科技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办理新增股权登记需要 审批,股权登记手续尚未审批办理完成;公司对富江机械增资及受让部分股权支 付 200,000,000.00 元,投资尚未全部完成,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因此, 公司未对远洋科技、富江机械的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 根据公司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新疆众和 8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发行了 2017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 6 亿元,期限 365 天, 发行利率 6.30%,兑付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16 日。 9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4 号文核准,发行人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13.7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 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11 月 22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2011]2-0704 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1 年 11 月 15 日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拟将 2.2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的商业银行贷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该等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节约财务费用,满 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根据发行人公布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17 年无募集资金使用变动。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均按本期债券披露的使用用途专款专用。 10 第四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7 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1 第五章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11 众和债的起息日为 2011 年 11 月 17 日,债券 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自 2012 年起每年的 11 月 17 日 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债券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7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 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 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 众和 债”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 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6.85%,并在本期债券后续期 限固定不变。 2016 年度,公司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开 展了回售的安排。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1 众和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并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2016 年 10 月 18 日、2016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 众和债”公司 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 众和债”公司债 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 众和债”公司债券 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12 “11 众和债”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回售金额为 1,000.00 万元。本次兑付后,公司 债券余额为 13.6 亿元。相关回购结果情况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新 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 众和债”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发行人已按约定支付了第六年债券利息。 13 第六章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证评”) 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跟踪信用 评级报告(2018)》。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正面 公司主业电子新材料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支持整体盈利能力攀升。2017 年,电子新材料产品整体产销量规模进一步扩大,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当年该业 务实现业务收入 21.65 亿元,同比增长 13.02%。 业务优化调整,经营效益进一步好转。2017 年公司压缩了毛利率较低的贸 易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增长 3.06 个百分点至 11.41%, 取得净利润 1.20 亿元,同比增长 216.16%,盈利能力大幅改善。 业务发展多元化。2017 年,公司利用自身区位优势,加快推进物流业转型, 物流业务稳步拓展,子公司新疆众和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实现收入 8.43 亿元,净利润 0.09 亿元,形成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有力补充。 二、关注 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铝电解电容器行业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具有 典型的周期性,当前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公司可能面临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短期偿债压力加大。截至 2017 年末,公司短期债务较上年大幅增加至 43.52 亿元,短期债务规模持续增大使得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三、跟踪评级结果 本期债券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14 第七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 况 2015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董事会进行换届,聘任刘建昊先生担任董事会秘 书;2016 年 4 月 8 日,董事会聘任陶茜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刘建昊先生和陶 茜女士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2017 年 12 月 26 日,陶茜女士辞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8 年 3 月 26 日,董事会聘任朱莉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 1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