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19-005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已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 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函》”)。
根据《意见函》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意见函》中提出的问题
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一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现对《意见函》回
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疆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七届发审委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审核意见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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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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