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7-23
鹏和斡!B 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9年7月22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直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
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
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未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
定的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容及 程序合法合规。
三、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6, 623,816. 15元置换预先
己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