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12-26
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12 月 25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关于与特变电工、特变集团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
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与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
电工”)签订了《框架协议》、与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特变电工第一大股东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集团”)签订了《框架协议》、与参
股公司成都富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富江”)、河南省远洋粉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远洋”)签订了《框架协议》。
根据 2020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特变电
工及其下属公司采购动力煤(含运输)、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变压器
等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接受工程、装卸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 30,000 万
元;公司接受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其中 2020 年度每日最高存款
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 5 亿元,2020 年度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
不超过 10 亿元,2020 年度日均承兑与贴现票据额度不超过不超过 5 亿元,其他
金融服务 2020 年累计发生额度不超过 0.1 亿元;销售铝合金产品、铝制品、太
阳能支架等产品,提供劳务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 45,000 万元。公司向特变集
团采购开关柜、配电柜等产品,接受电气、工程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 6,000
万元;公司向特变集团销售铝合金门窗等产品,预计交易金额 4,000 万元;公司
向成都富江销售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等产品,预计交易金额 3,500 万元;公司向
河南远洋销售高纯铝、铝合金产品等产品,工业水、燃料动力等,提供厂房租赁
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36,000 万元。
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表决以上议案中,关联董事张新、孙健、陆旸对《公司关于与特变
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电工、特变集团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孙健、陆
旸对《公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
决。本人就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
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
平的;
二、同意上述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