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0-12-24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0-057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27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
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 股
主板和中小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
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
面回复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
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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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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