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1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2021-058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出席和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
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9 份。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
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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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孙健、陆旸回避表决)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
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关联董事孙健、陆旸回避表决)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与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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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
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行审
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
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
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
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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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关联董事孙健、陆旸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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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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