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与特变电工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1-070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与特变电工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
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铝合金产品、铝制品是特变电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之一,而公司具有铝合金
产品、铝制品生产供应能力;公司拟增加向特变电工销售铝合金产品、铝制品关
联交易金额 12,000 万元,增加后,公司向特变电工 2021 年度销售铝合金产品、
铝制品等产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 37,000 万元。
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是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动力之一,
而特变电工具有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的供应能力;公司拟增加向
特变电工采购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关联交易金额 3,000 万元,增
加后,公司向特变电工采购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为 9,000 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公司与特变电工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参
加会议的 9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张新、孙健、陆旸回避表决,其他 6 名董事同意
该项关联交易。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符
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该
项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
按产品进一步 2021 年预 2021 年 1-9 月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际发生金额差
划分 计金额 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铝合金产品、
向关联人销售
铝制品等产 特变电工及
产品、商品, 25,000 21,942.72 /
品,提供劳务 分子公司
提供劳务
等服务
合计 25,000 21,942.72 /
向关联人购买
工业硅、化工
原材料、燃料 特变电工及
原料、工业用 6,000 3,753.91 /
和动力,接受 分子公司
水等产品
劳务
合计 6,000 3,753.91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 189 号
法定代表人:张新
注册资本:37.86 亿元
主营业务: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电线电缆及其他电气机械器材的制造、
销售、检修、安装及回收等;硅及相关产品的制造、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太阳
能系统组配件、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等。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特变电工持有本公司 32.83%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关联人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特变电工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关联方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且该关联人的支付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特变电工就销售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提供劳务等服务签署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2,000 万元;拟与特变电
工就采购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拟追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3,000 万元。
(一)公司向特变电工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1、产品名称、交易金额
追加前全年预 追加交易金额 追加后全年预
供方 需方 交易类别
计金额(万元) (万元) 计金额(万元)
公司(含
特变电工(含 铝合金产品、铝
分子公 制品等产品,提 25,000 12,000 37,000
分子公司)
司) 供劳务
合计 25,000 12,000 37,000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
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1)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的具体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以长
江现货 A00 铝锭周均价为基础协商确定。
(2)劳务按照招标价格确定,或者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必须满
足双方约定标准,包装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包装标准,其他特殊技术要求
以具体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劳务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
4、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的运输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运费由甲方承
担,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
5、结算方式
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结算方式:根据具体产品,双方协商确定。
6、违约责任
双方如有一方未按协议条款执行即违约,具体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由双方协
商确定。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供货或因气候因素不具备生产条件,无法履行
本合同时违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
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经协议各方加盖公章后,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二)公司向特变电工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
1、产品名称、交易金额
追加前全年预 追加交易金额 追加后全年预
供方 需方 交易类别
计金额(万元) (万元) 计金额(万元)
特变电工
公司(含分子 工业硅、化工原
(含分子 料、工业用水等 6,000 3,000 9,000
公司)
公司) 产品
合计 6,000 3,000 9,000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
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1)工业硅、化工原料、等产品价格按照产品型号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
确定。
(2)工业用水按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1)工业硅产品质量标准按 GB/T14849.4-2014 工业硅国家标准执行,检验
方法按 GB/T14819.4-2014 执行,具体指标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2)工业用水标准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4、交货方式及地点
(1)工业硅由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相关费
用,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地点。
(2)工业用水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5、结算方式
(1)工业硅的付款方式:乙方对甲方货物验收完毕且在收到甲方全额有效
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内以电汇方式全额支付货款。
(2)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及提供工程劳务的付款方式以具体合同约
定。
6、违约责任
双方如有一方未按协议条款执行即违约,具体违约责任、违约金额由双方协
商确定。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供货或因气候因素不具备生产条件,无法履行
本合同时违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
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经协议各方加盖公章后,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
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1、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对增加公司与特变电工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事前认可的函;
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公司与特变电工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5、公司与特变电工签订的《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