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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国信证券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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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或“公
司”)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 2021 年度涉及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特变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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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所需资金及存贷款业务需求量
不断增加,公司接受特变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其中 2021 年度每日
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 5 亿元,2021 年度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
计利息)不超过 13 亿元,2021 年度每日承兑与贴现票据余额不超过 5 亿元,其
他金融服务 2021 年度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0.1 亿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特变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49,694.68 万元
人民币,贷款余额为 70,6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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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云罡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 189 号特变电工总部研发大楼四层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1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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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变财务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关联
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交易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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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存款服务: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
定存款等;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及外币。2021 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
息)不超过 5 亿元。

       2、贷款服务:2021 年度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 13 亿元。

       3、承兑与贴现服务: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2021 年度每日承兑与贴现
票据余额不超过 5 亿元。

       4、其他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主要有结算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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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最低的存款利率水
平。

       2、贷款利率应不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高的贷款利率水平。

       3、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服务收费应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服
务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收费应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服务所

                                        2
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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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众和与特变财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会关联交易发
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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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出具了报告号为 CAC 证审字[2022]003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后附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在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
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新
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CAC 证专字[2022]0135 号),发表意见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在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
求编制。为了更好地理解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在特变电工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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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应收或应付利息

             栏次                             1                   2                   3                4                  5
一、在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          267,699.08    16,566,049,610.70   16,069,370,489.46   496,946,820.32
存款
二、向特变财务公司进行票据贴现    2                           60,840,308.55       60,840,308.55
三、向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       806,000,000.00     250,000,000.00      350,000,000.00    706,000,000.00       1,538,774.99
借款
(一)短期借款                    4

(二)长期借款                    5       806,000,000.00     250,000,000.00      350,000,000.00    706,000,000.00       1,538,774.9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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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的要求,通过查验特变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

并审阅特变财务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对特变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进行了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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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变财务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

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265H365230001,持有国家工商行

政管总局核准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2301MA785MP462。法定代表人为白云罡;注册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

京南路 189 号特变电工总部研发大楼四层;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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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评估,公司认为特变财务公司 2021 年风险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特变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
信贷业务方面特变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整体风险控制
在合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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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管理情况

    特变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
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特变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
系存在重大缺陷。

    2、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特变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
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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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特变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49,694.68 万元
人民币,贷款余额为 70,6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与特变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均
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
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特变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
性良好,未发生特变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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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认为:“特变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
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将督促特变财务公
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

    根据对特变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估,
未发现特变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
系存在重大缺陷;特变财务公司的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
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本公司与特变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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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新疆众和与特变财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会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
核报告》(CAC 证专字[2022]0135 号)。新疆众和与特变财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
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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