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进行了审议,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 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依法履行表决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