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8-15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2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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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2 日上午 11:00 时(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开幕词;
(二)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并由主持人宣布;
(三)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与监票人进行现场投票计票;
(七)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计票结果;
(八)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九)由见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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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一
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在其
从事与公司无关的审计业务中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和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终止对中审华事务所的聘任,聘
请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华事务所进
行了事先沟通,中审华事务所对此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希格玛事务所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
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 6 月 27 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
格玛事务所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5.业务资质:1994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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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格玛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吕桦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陕西省
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陕西省总商会副会长。截至 2021 年末,希格玛事务所
共有合伙人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4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 120 人。
希格玛事务所 2021 年业务收入 45,394.6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326.1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1,973.25 万元;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30 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有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无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6.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希格玛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0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1.20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
[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7.诚信记录
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2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 次,7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2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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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格玛事务所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如
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女士 2008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资格,有 14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7 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历任审计
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
服务工作,最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质控复核人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 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1997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
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复核上市
公司报告 16 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9 份,复核挂牌公司报告 15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艳静女士现任希格玛事务所高级经理,2014 年 9 月取得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7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1 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
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希格玛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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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 89 万元,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拟定为人民币 41 万元,其他业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与希格
玛事务所商定,希格玛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
案》,公司续聘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捌拾玖万元整(即 8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为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即 41 万元)。
中审华事务所在其从事与公司无关的审计业务中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为
保证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和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终止对中
审华事务所的聘任,聘请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变,其他业务费
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与希格玛事务所商定。
公司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审华
事务所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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