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10-25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2-076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后期
       将办理前述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满足行
       权条件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 324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4.04 万股(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0.48%,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30 人,达到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18.50 万份(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8%。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
       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和行权。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



                                   -1-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

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

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
     4、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5、2021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相关事项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6、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7、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上海证券报》。




                                   -3-
     二、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成就的说

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       东的净利润为
中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为公司各个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       35,108.94 万元,2021
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为 85,304.21 万元,



                                   -4-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       2021 年度较 2020 年
司签订的《经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利润总额业绩       度增长 142.97%,满
指标的 80%,未达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激励对象获授       足解除限售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制定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
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良好       经考核,324 名激励
或合格,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比例进行       对象满足考核条件。
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
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当期限售额
度,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回
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30%。

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满足的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
                                                      东的净利润为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
                                                      35,108.94 万元,2021
考核目标为: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年净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
                                                      为 85,304.21 万元,
司签订的《经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利润总额业绩
                                                      2021 年度较 2020 年
指标的 80%,未达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激励对象获授
                                                      度增长 142.97%,满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足行权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制定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
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经考核,330 名激励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良好
                                                   对象满足考核条件。
或合格,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比例进行行权。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
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不能行权当期行权额度,该部分
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和股票期权行权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1、授予日:2021年11月15日

    2、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为644.04万股

    3、解除限售人数: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324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可解
                                             占本次授予
                               除限售限
                                             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股本总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数量(万
                                               (%)
                                 股)
      孙健     董事长、总经理          18            0.84           0.01
    边明勇         副总经理             9            0.42           0.01
      陆旸     董事、财务总监         7.5            0.35           0.01
    陈长科         副总经理           7.5            0.35           0.01
    杨世虎         副总经理           7.5            0.35           0.01
      吴斌         副总经理           7.5            0.35           0.01
      宁红         副总经理           7.5            0.35           0.01


                                  -6-
       郭万花        副总经理               7.5        0.35          0.01
       李功海        副总经理               7.5        0.35          0.01
       刘建昊      董事会秘书               7.5        0.35          0.01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557.04        25.90          0.41
         务)人员(314 人)
                 合计                   644.04        29.94          0.48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说明和具体安排

      1、授予日:2021年11月15日

      2、行权数量:本次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18.50万份

      3、行权人数:本次权益符合条件的行权人数为330人

      4、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9.90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

股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行权所得股

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   占本次授出
                                                             占目前股本总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股票期权总
                                                             额的比例(%)
                                      份)     量的比例(%)
         孙健      董事长、总经理           36         0.82          0.03
       边明勇          副总经理             18         0.41          0.01
         陆旸      董事、财务总监           15         0.34          0.01
       陈长科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杨世虎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吴斌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宁红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郭万花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李功海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刘建昊        董事会秘书             15         0.34          0.01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1,144.50        25.97          0.85
           务)人员(320 人)
                合计                  1,318.50        29.92          0.98

      四、独立董事意见


                                      -7-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拟解除限售

的 324 名激励对象、拟行权的 330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及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对满足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24 名激励

对象所获授的 644.04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解除限售;同意满足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的 330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1,144.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并同意公司办理相

应的行权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拟解除限售

的324名激励对象、拟行权的330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及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对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324名激励对象所获授

的644.0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解除限售;同意满足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330名激励

对象所获授的1,144.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并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六、律师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

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

本次解除限售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8-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公司就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行权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行权尚需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