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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2-082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318.50 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90 元/份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330名激励对象

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318.50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的0.9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




                                   -1-
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9月21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

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

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4、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2-
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5、2021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相关事项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6、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7、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事项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

《上海证券报》。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及数量调整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授予日期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2 年 6 月 29 日

           授予价格            10.09 元/份          9.43 元/份

           授予数量            4,459 万份            541 万份



                                     -3-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332 人                   101 人

          2、历次股票期权数量调整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2万份。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2022年5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公司董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行权价格由10.09元/份调整为9.90元/份。

     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

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30%。

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满足的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4-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行权条件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利润为 35,108.94 万元,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司签订的 为 85,304.21 万元,2021
《经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利润总额业绩指标的 80%,未达 年度较 2020 年度增长
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142.97%,满足行权条
                                                           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制定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
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经考核,330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良好或合格, 满足考核条件。
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比例进行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不
能行权当期行权额度,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1年11月15日。

    2、行权数量:本次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18.50万份。若在行权

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股票期权的数量将予以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本次权益符合条件的行权人数为330人。

    4、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9.90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将予以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

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5-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4日。

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可行权   占本次授出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
                                   股票期权数   票期权总量的    予时股本总额的
                                   量(万份)       比例            比例
      孙健        董事长、总经理           36           0.82%             0.03%
    边明勇        董事、副总经理           18           0.41%             0.02%
      陆旸        董事、财务总监           15           0.34%             0.01%
    陈长科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杨世虎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吴斌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宁红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郭万花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李功海            副总经理             15           0.34%             0.01%
    刘建昊          董事会秘书             15           0.34%             0.01%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1144.50         25.97%             0.85%
           人员(320 人)
               合计                   1318.50         29.91%             0.99%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

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

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

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公司在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

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拟行权的330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新疆众


                                     -6-
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解

除限售/行权条件及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综上,公司监事

会同意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的33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31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并同意公

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拟行权的 330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新疆众

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

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及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综上,公司独

立董事同意满足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330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1,318.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并

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七、律师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行权事项

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按照《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行权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