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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振业A: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9-29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3-030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 振业 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 振业 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
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1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1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第 2 项议案《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仅
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内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9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
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0 月 12 日、10 月 13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及
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 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012
    联系人:牛佳琪、李鸿良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
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本通知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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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统一表决                              √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
  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
  视为无效。
  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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