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10-18
股票代码:000006.SZ 债券简称:深振业A
债券代码:148280.SZ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SZ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
关公开信息、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
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
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
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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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振业01”、“23
振业0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
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变更事项发行人已于《深圳市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
披露,主要内容如下: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本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且已连续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国有企业监管相关规定,2023
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
存在异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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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
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
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
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8.1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 讼 ( 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裁)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旭辉、立信 讼过程中 判决均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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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保 千 里 、 东 北 证 2015 年重组、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立 2015 年报、 80 万元 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
信等 2016 年报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
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
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业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及
李建军 2005 年 2021 年 2014 年 不适用
签字注册会计师 1
签字注册会计师 2 徐慧 2018 年 2018 年 2023 年 不适用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华 2018 年 2015 年 2022 年 不适用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建军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2 年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2022 年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3)签字注册会计师2徐慧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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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2022 年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经理
2021 年-2022 年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经理
4)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华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2022 年 项目合伙人
股 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2021 年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2021 年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
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3年度审计费
用为94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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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2023 年度 增减%
年报审计费用金额(万元) 84 84 0%
内控审计费用金额(万元) 10 10 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天职国际担任,已为公司连续5
年提供审计服务(2018年-2022年),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
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天职国际聘期已满,且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5年,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市国有企业监管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前期调查、公开选聘和慎重考虑,2023
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与天职国
际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无意见分歧或未解决的事宜,天职国际对变更事
宜无异议。公司对天职国际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
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友好沟通,立信知悉本事项
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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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3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4日、9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振业集团选聘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方案》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
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关注其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特别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保障、提高公司审计
工作的质量和聘任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同意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重点关注变更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合理性、拟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及专业胜任能力,公司支付的相关费用等,监事会
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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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3振业01”和“23振业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
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
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
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
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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