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307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诉讼所处的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诉讼申请人;
3、诉讼涉及金额:回购款 148,800,000 元及其他费用;
4、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为一审判决,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
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京 0108 民初 41755 号】,现就案件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润互联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投
资”)怠于行使权利,公司作为北京国润祁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国润祁连”)的有限合伙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国润祁连涉及的股份回
购事项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派生诉讼,要求北京华软长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华软长青”)履行股份回购义务,王广宇对股份回购价款及违
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详情参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期间因国润投资直接提起诉讼后又撤诉,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向海淀区
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与前述内容一致。后因管辖原因,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另案起诉本案担保人王广宇。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2)京 0108 民初
41755 号】,判决结果如下:
1、华软长青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国润祁连支付股权 回 购 款
148,800,000 元;
2、华软长青于本判决生 效之 日起 十日 内向 国润 祁连 支付违 约 金 ( 以
148,800,000 元为基数,自二 0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每
日万分之二的利率计算 );
3、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华软长青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785,8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由华软长青负担,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公司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另案起诉本案担保人王广宇的案件 尚在一
审诉讼程序中。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
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可能的影响
本次为一审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将取决于当事人的上诉情况,存在不确定
性。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国润祁连存续期已满,进入清算期。鉴于上述诉讼
案件尚未最终判决,清算执行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