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27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4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
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参与本激励计划,同意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01 人调整为 396 人,合计授予数
量由 4,681.76 万份调整为 4,655.76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3,812 万份调整
为 3,786 万份,预留授予数量仍为 869.76 万份。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相关事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
发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2023年6月26日作为授予日,向396名激励对象授予3,786万份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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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47
权,授予价格为11.39元/份。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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