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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2023-08-12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5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博旭(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科技”)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持有公司 105,019,38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73%)的股东博
旭(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旭公司”)在减持期间内拟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31,211,75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博旭公司出具的《博旭(香港)有限公
司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博旭公司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发起人所持股份及该部分股份因
深科技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等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具体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股本比例
                          2023.02.13-
博旭公司      集中竞价                      19.09     17,532,164     1.12%
                          2023.08.11
    博旭公司本次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12.21 元/股~22.59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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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2023-05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博旭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105,019,381         6.73%    87,487,217        5.61%
             其中:
                               105,019,381         6.73%    87,487,217        5.6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 2023 年 1 月 14 日已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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