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四补充协议书》的公告2023-12-07
股票代码:000023 股票简称: ST 深天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四补充协议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 年 1 月 20 日,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秦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
署了编号为深地合字(2016)N003 号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书”),深秦公司取得宗地号 T501-0007、面积约为 9997.49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书约
定该宗地建设项目应于 2018 年 01 月 20 日前开工,2020 年 01 月 20 日以前竣工,公司披露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2018 年 11 月 26 日,深秦公司与深圳规自局签署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
协议书》(以下简称“第一补充协议书”),第一补充协议书约定,经深秦公司申请,深圳
规自局同意将宗地 T501-0007 开工日期调整为 2019 年 01 月 20 日以前,竣工日期调整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以前。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
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
充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由于受到地铁 13 号线 15 号线和西丽枢纽工程
的影响,深秦项目无法动工。深秦公司与深圳规自局签署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第二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第二补充协议书”),经深秦公司申请,深圳规自局同意将
宗地 T501-0007 开工日期调整为 2020 年 01 月 20 日以前,竣工日期调整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
以前。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三
补充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由于受到地铁 13 号线、15 号线和西丽枢纽工
程的影响,深秦项目无法在第二补充协议书约定的时间内动工。经深秦公司申请,深圳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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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同意将宗地 T501-0007 开工日期调整为 2021 年 6 月 13 日以前,竣工日期调整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以前,并与深秦公司签署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三补充协议书》。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6),深秦公司收到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来的《南山区城市更新
和土地整备局关于 T501-0007 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秦公司通知,经深秦公司申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将宗地
T501-0007 开工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之前,竣工期限调整为 2026 年 2 月 22 日之前。
并与深秦公司签署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四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的主
要内容如下: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乙方:深圳市深秦实业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1、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将 T501-0007 宗地开工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之前,竣
工期限调整为 2026 年 2 月 22 日之前。
2、本地块其他要求按原合同书及第一、第二、第三补充协议书以及深南更新函〔2020〕
70 号不变。
3、本补充协议书与原合同书及第一、第二、第三补充协议书以及深南更新函〔2020〕70
号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本补充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补充协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四补充协议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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