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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董事长变更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3-06-17  

                                                    债券简称: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19   债券代码:1980049.IB、111077.SZ
深能 G1

债券简称: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2、19   债券代码:1980199.IB、111084.SZ
深能 G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董事长变更事项的临
                       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9 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
书》和《2019 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18 年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
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能源、发行人)出具的相
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1
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公告,深圳能源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发生变
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深圳能源董事长变更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3 年 6 月 10 日公告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王平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和提
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该次董事会同时选举李英峰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李英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总裁
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关于新任董事长的基本情况

    1.李英峰,男,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
汕头电力工业局助理工程师,深圳月亮湾燃机电厂专职工程师,深圳能源环保工
程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能源滨海
电厂筹建办副主任,深圳能源集团风电筹建办公室主任,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
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大亚湾浩洋油料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能北方能源控
股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深
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2.李英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李英峰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4.李英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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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李英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债权代理人对上述事项的核查

    海通证券作为“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2”债券债
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
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
《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刘佩榕、于沛泽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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