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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药一致: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6-27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 B        公告编号:2023-20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3 年 7 月 21 日

0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B股股东应在2023年7

月11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5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改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
         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7日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3.提案1需要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

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

药业大厦6楼)。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5-25875222;邮

箱:gyyz0028@sinopharm.com;传真:0755-25195435。
    5.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8

    2、投票简称:一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23年7月21日在深圳市

         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B 股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改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2.00                                                                         √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