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独立董事关于改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23-06-27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改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
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改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
认真的审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
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
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
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改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宏辉: 欧永良:
陈胜群: 苏薇薇:
2023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