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下调“20大悦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2023-06-14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债券代码:149189 债券简称:20 大悦 0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下调“20 大悦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完成发行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20 大悦 01”),根据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及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拟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并下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
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本期
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
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
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
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
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 年存续。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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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和中国
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出关于是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
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
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
不变。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发行人拟不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2020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8 月 3 日)票面利率
为 3.78%,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
行情,公司初步意向下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3 日)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调整幅度请以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为准。
三、本次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
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公司据此可以
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本次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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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
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若本期债券投资人对发行人下调“20 大悦 01”票面利率有任何建议,请于
6 月 15 日前通过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式与发行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并沟通回售意愿。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将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
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101 室
联系人:葛彦彤
联系电话:0755-23999288
邮政编码:518048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联系人:姜琪、王翔驹、李浩宇、李天兴
联系电话:010-60838527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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