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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洲控股: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2023-10-13  

         证券代码:000042                    证券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3-39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

         的告知函,告知公司中洲集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补充质押登记

         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本次质押数                       股(如是,       为补                     质押到期                   质押
       第一大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日                   质权人
名称               量(股)                         注明限售类       充质                        日                      用途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型)         押
       致行动人

                                                                                                           广东华兴
                                                                                              至办理解
中洲                                                                           2023 年 10                  银行股份      补充
         是        15,000,000    4.29%     2.26%         否           是                      除质押登
集团                                                                            月 11 日                   有限公司      质押
                                                                                              记手续止
                                                                                                           深圳分行

              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披露日,本次补充质押后中洲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君至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前海君至”)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所示: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本次质押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东     持股数量                前质押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持股比例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占未质
 名      (股)                  份数量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量(股)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称                             (股)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中洲
       349,874,513   52.63%   212,000,000   227,000,000     64.88%   34.14%            0   0   72,369,100   58.90%
集团

前海
         4,600,000    0.69%            0             0      0.000%   0.000%            0   0           0         0
君至

合
       354,474,513   53.32%   212,000,000   227,000,000     64.04%   34.14%            0   0   72,369,100   56.77%
计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其他说明

              1、本次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中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 0 股,未来一年内到

        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为 0。中洲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经营利润、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中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4、本次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

        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洲集团《关于股份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