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 、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 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 股的最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三)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 座 31 楼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张良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修订稿》《<公司章程>修 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独立 第 1 页 共 6 页 董事工作制度》。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和网络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表决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10 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698,123,624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6.7027%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及股东 7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696,985,382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70.7787%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B 股股东及股东 3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1,138,242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46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2.参加现场会议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4 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697,123,924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6.621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 2 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696,200,182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70.698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 2 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923,742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3748% 第 2 页 共 6 页 3.网络投票情况 3. 网络投票的总体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 6 (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999,7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812%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5 (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785,200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0.0797%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 (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214,500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0870%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4.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7 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1,814,542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1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 (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814,842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662%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6 (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999,7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812% (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第 3 页 共 6 页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相关子议案的 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相 议相应股 相应股份类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应股份类别的 股数(股) 股数(股) 份类别的 别的比例 默认弃权 比例(%) 比例(%) (%) 股数: 697,907,124 99.9690% 股数: 216,500 0.0310% 股数: 0 0.00% 0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696,983,382 99.9997% 2,000 0.0003% 0 0.00% 0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923,742 81.1551% 214,500 18.8449% 0 0.00% 0 股: 股: 股: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1,598,042 0.2289% 216,500 0.0310% 0 0.00% 0 总投票 总投票 总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中小股 1,598,042 88.0686% 中小股 216,500 11.9314% 中小股 0 0.00% 0 东投票 东投票 东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相 相应股份类 相应股份类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应股份类别的 股数(股) 股数(股) 别的比例 别的比例 默认弃权 比例(%) (%) (%) 第 4 页 共 6 页 股数: 697,907,124 99.9690% 股数: 216,500 0.0310% 股数: 0 0.00% 0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696,983,382 99.9997% 2,000 0.0003% 0 0.00% 0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923,742 81.1551% 214,500 18.8449% 0 0.00% 0 股: 股: 股: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1,598,042 0.2289% 216,500 0.0310% 0 0.00% 0 总投票 总投票 总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中小股 1,598,042 88.0686% 中小股 216,500 11.9314% 中小股 0 0.00% 0 东投票 东投票 东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相 议相应股 相应股份类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应股份类别的 股数(股) 股数(股) 份类别的 别的比例 默认弃权 比例(%) 比例(%) (%) 股数: 697,907,124 99.9690% 股数: 216,500 0.0310% 股数: 0 0.00% 0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696,983,382 99.9997% 2,000 0.0003% 0 0.00% 0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923,742 81.1551% 214,500 18.8449% 0 0.00% 0 股: 股: 股: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1,598,042 0.2289% 216,500 0.0310% 0 0.00% 0 总投票 总投票 总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中小股 1,598,042 88.0686% 中小股 216,500 11.9314% 中小股 0 0.00% 0 东投票 东投票 东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 5 页 共 6 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宋昆、原小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