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2023-12-06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二期)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8 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并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华强集团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23]736 号)。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预计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即“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初始换股
价格为 31 元/股。
为本期债券发行需要,华强集团与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称为“担保及信托专户”),
专户名称为“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 华强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近期,
华强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0,000,000 股股份(包括股份信
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存放于以上担保及信托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登
记”),由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用于为本期债
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 740,045,151 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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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 华强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 140,000,00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70.76%;前述拟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占华强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8.92%,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9%。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成情
况以及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的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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