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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12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3—062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 A 座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 年 12 月)》、《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2023 年 12 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2 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前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前述议案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
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

                                     2
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1)。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 A 座 5 楼董事会办公
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
材料应不晚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7:00 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
注明联络方式。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
本通知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黄辉(0755-83030136)
    2、邮编:518031;传真:0755-83217376;电子邮箱:hhui@szhq.com
    3、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半
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
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

                                     3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华强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
   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有效期限:__________至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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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2”,投票简称为“华强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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