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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信息: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3-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3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截至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2年5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数31,951,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7.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9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3,766,869.08元
(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5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
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
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达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
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1、2022年6月9日、14日和7月21日,特发集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
公司股份共2,073,900股,此次增持确属独立和正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回
购不存在关联关系。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控股股东因增持和
可转债转股引起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
之日起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
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司
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
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2,863,722股。公司每
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不超过5,715,931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
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
权利。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
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