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6-0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前获得并审阅了公
司全资子公司信息技术中标关联方小梅沙投资招标的项目拟签署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在全面了解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后,现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技术服务中标关联方小梅沙投资招标的智
慧小梅沙 IOC 运营指挥中心及 IDC 数据中心项目,并拟签署项目合同,
合同金额为中标价 13,884,202.90 元。因小梅沙投资是公司控股股东
特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小梅沙投资与信息技术为关联关系,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签署《合同协议书》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业务关系通过公开
比选方式、签订合同的形式确定,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与其他非关联交
易没有实质性差异,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和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未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
同意公司将本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国平、罗建钢、张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