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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许继电气: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3-06-01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3-36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2.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申香华女士符合《证券法》第
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
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许继电气”或“公司”)独立董事申香华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申香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
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公告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申香华,基本情况如下:
    申香华女士,1969 年 6 月生,民建会员,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曾荣获省级奖项二等奖、三
等奖及厅局级奖项一等奖等 5 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相关奖项 5 项。曾任河南财
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会计学理论与应用研究所所长、会计
学院副院长,河南大乘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河南同邦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外校合作博士生导
师,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
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意见及其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九届二次
董事会,对公司修订股权激励计划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独立意见。征集人认为公司修订并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
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实
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6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
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者传真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投资
管理部签收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收件人:王志远
    邮政编码:461000
    电话:0374-3219536
    传真:0374-3212834
    电子邮箱:xjdqzqb@163.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
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征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征集人:申香华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
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
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申香华女士作为本
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
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 码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1.00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00
        (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4.00
        项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

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