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2023-06-26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3-4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许继电气”)于2023年6月
21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九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并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 2023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
院国资委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24),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4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九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公示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3-37)。
5. 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40)。
6. 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九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
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出具
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8,327,309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再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案及结果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其中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2.09-0.14=11.95(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
已经获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
及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经核查,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
具日,许继电气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上海上正恒泰事务所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