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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华意: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2-063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78.10 万元(含本数)。

    2、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业绩激励基金和自有资金。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共 8 位人员。截

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占总股本比例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量(股)
                                                                  (%)
     杨秀彪             董事长                    258,800               0.04%
     张勤建          董事、总经理                 326,000               0.05%
     肖文艺         董事、副总经理                131,400               0.02%
     史   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               97,400               0.01%
     余万春            总会计师                   108,800               0.02%
     杨   凡           副总经理                   253,560               0.04%
     何成志            总工程师                    96,500               0.01%
     陈思远        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263,750               0.04%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及资金来源:根据《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的规定,承诺在收到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的 3 个月内通过
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股票购买金额由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与部分年度基本
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
额)构成。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   名                  职   务         增持金额(万元)
         杨秀彪                   董事长             不低于 166.23

         张勤建                 董事、总经理         不低于 196.24

         肖文艺              董事、副总经理          不低于 81.46

         史   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        不低于 69.48
         余万春                   总会计师           不低于 71.05
         杨   凡                  副总经理           不低于 80.35
         何成志                   总工程师           不低于 62.11
         陈思远           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不低于 51.18
                     合 计                           不低于 778.10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若遇监管机
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
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
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存在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
三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股票,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自当次增
持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及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
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签署的《2022 年度业绩激励承诺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