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07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3-074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召
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
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588号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5.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
7.00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
(3)
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
7.01 √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
7.02 √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7.03 预计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
8.00 √
议案》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9.00 √
品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
10.00 √
易的议案》
11.00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
1、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2、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7、10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
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4、议案7中的子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
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
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即须在2023年12月19日16:30前送达公司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hyzq@hua-yi.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588号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会议
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 邮政编码:333000
会议联系人:杨茜宁、胡姝颖
联系电话:0798-8470237
电子邮箱:hyzq@hua-yi.cn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4 投票简称:“华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1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议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
数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
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备注 表决意见或投票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5.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逐项
7.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表决)
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7.01 (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 √
常关联交易
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
7.02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
7.03 √
交易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
8.00 √
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9.00 √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 √
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0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