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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000407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

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
B座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铁良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1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18人,代表股数224,163,946股,占公司总股本
880,084,656股的25.4707%。

    其中 :现场参 加本次股 东大会的 股东及授 权代理人 2人, 代表股数
316,701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036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16 人 , 代 表 股 数 223,847,245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880,084,656股的25.434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数2,744,413股,占公司总
股本880,084,656股的0.3118%。
    其中:通过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

股份310,701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0353%;通过网络投票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2,433,712股,占公司总股本
880,084,656股的0.276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山东融冠
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
提案:

    1.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赞成票223,992,64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1,3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票223,992,64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1,300股,弃权票0股);


                                       2
    该事项获得通过。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票223,985,14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1,300股,弃权票7,50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4.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票223,985,14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565,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48%,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5.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赞成票223,985,14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565,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48%,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6.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赞成票223,992,646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1,3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7.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赞成票223,985,14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
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2,565,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48%,反对票178,800股,弃权票0股);

    该事项获得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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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融冠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郭传蕾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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