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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北宜化: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06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4 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2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
为 9.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84,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 14,516,997.2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9,483,002.7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2-00016

                                 1
号)。
    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宜化工”)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及保荐人分别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
                     3,567,860,000.00      2,500,000,000.00   1,569,483,002.79
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以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 1,569,483,002.79 元向新宜化工增资,并同意以 1,324,182,097.51
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 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
    2.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开展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对应的收益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3. 投资品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协议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所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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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
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新宜化工负责组织
实施。
    6.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是低风险的投资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基于审慎投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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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 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落实现
金管理规划,建立并完善现金管理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
计。
       4.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开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五、相关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开展现
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
       2. 保荐人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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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权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
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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