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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7-2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自律监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
们在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和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

限公司对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宜化”)以
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共计 17 亿元,符合公司优化和升级磷化工产业布

局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推进邦普宜化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

目建设。邦普宜化股东同比例增资的措施公平、对等,未损害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对宜昌邦普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宜昌邦普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宜化环保”)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是公司与邦普宜化在磷石膏暂综合利用领域开展深度合作的项目实施

主体。公司与邦普宜化对邦普宜化环保同比例增资 2.6 亿元,有利于

推进该项目建设,股东双方同比例增资的措施公平、对等,未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杨继林                   李齐放                         付    鸣


      刘信光                   赵    阳                        郑春美


      李   强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