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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金路: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2023-10-12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3—57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
总裁成景豪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保
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

成景豪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分别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其中彭朗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100 股,刘祥彬先生拟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96,325 股,成景豪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500 股,张

振亚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200 股,冯少伟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56,775 股。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人员均未

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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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减持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减持人员均未以

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64%,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38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32%,公司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8%,公司副总裁、董事局

秘书张振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6%,公司

副总裁冯少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3%,所

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在减持计划期间,上述减持人员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

定的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上述减持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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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直接影响。

    三、备查文件

   彭朗先生、刘祥彬先生、成景豪先生、张振亚先生、冯少伟先生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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