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
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9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2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的约定,在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为
保证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及相关的 A 股类别股东会
及 H 股类别股东会批准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及 2022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届满,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一致同意提名朱保国先生、陶德胜先生、俞雄先生、邱庆丰先生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唐阳刚先生、徐国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通过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届满,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一致同意提名白华先生、田秋生先生、黄锦华先生、罗会远先生、崔丽婕女
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详
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通过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袍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拟定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袍金为:执行董事及
非执行董事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正(税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袍金
为每年人民币拾贰万元正(税前);董事长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叁佰贰拾伍万元
正(税前);副董事长的袍金为每年人民币叁佰万元正(税前)。若董事同时兼任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则其袍金以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的袍金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采用现场表决以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www.hkexnews.hk )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www.livzon.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朱保国先生,61 岁,现为本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主席及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兼任董事。1985 年毕
业于河南师范大学化学系并获学士学位。自 2002 年起至今一直任本公司董事长,
2006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期间曾兼任本公司总裁。朱保国先生为健康元创始人,
现任该公司董事长。自 2014 年 11 月起至今担任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荣誉副
会长。自 2012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大中华理事会理事及
秘书长。自 2015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理事长。自 2021 年 5
月起至今,任中原建业有限公司(09982.HK)独立非执行董事。朱保国先生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之一刘广霞女士的配偶。
朱保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朱保国先生为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朱保国
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陶德胜先生,58 岁,1985 年加入本公司,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副董事
长、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
毕业于南京药学院药物化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2000 年至 2002 年参加了中山大
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班,于 2002 年 10 月取得执业药师资格,2013
年取得制药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职称。2005 年 6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本公
司副总裁,2014 年 3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总裁,2009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4 年 8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陶德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陶德胜先生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陶德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33,800 股。
俞雄先生,62 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研究员,复旦大学理学学士学
位。2004 年短期赴比利时鲁文大学学习现代企业管理,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期间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做高级访问学者。曾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化学部主任、副院长;曾任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副院长;历任上海现代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600420.SH)董事以及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0789.SH)、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33.SZ)、本公司及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000756.SZ)独立董事;曾任国药集团扬州威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及董事长;曾兼任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客座教授。2016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健康元副总裁。自 2020 年 11 月起至今,任健康元
总裁。自 2021 年 8 月起至今,任健康元董事。自 2018 年 5 月起至今,任上海华
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8 年 11 月起至今,任健康元控股子公司上海方
予健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20 年 12 月起至今,任健康元参股子公司
广州健康元呼吸药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12 月起至今,任津
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SH,原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19 年 9 月起至今,任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88506.SH)独立董
事。兼任中国药学会名誉理事、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上海市化学
化工学会荣誉理事,华东理工大学兼职教授。自 2021 年 11 月起至今,任深圳市
海滨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20 年 6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俞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俞雄先生在本公
司控股股东单位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总裁,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俞雄先生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邱庆丰先生,52 岁,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07 年 9 月取得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6 年
加入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自 2009 年 8 月起至今任健康元董事,自 2020 年
11 月起至今任健康元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自 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4 月期间,
曾担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长,自 2007 年 4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邱庆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邱庆丰先生在本
公司控股股东单位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及财务负责
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邱庆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唐阳刚先生,54 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环境、
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第 3.05 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
并于本集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于 1992 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微生物学专业,本
科学历。制药正高级工程师。2008 年加入新北江制药,历任新北江制药的技术
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 年 7 月至今,任新北江制药的董事长。
2015 年 7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本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兼任清远市工商
业联合会副主席、珠海市政协委员、清远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药学会副理
事长及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2018 年 7 月至 12 月,任本公司常务副总裁。自 2018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自 2019 年 2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唐阳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唐阳刚先生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唐阳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44,963 股。
徐国祥先生,61 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副总裁,并于本集
团其他附属公司任董事。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参加北京大学医学部全国
医药行业 EMBA 高研办学习,并取得结业证。2000 年至 2005 年任扬子江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 3 月曾任本公司销售总监,兼任河南省分公司总经
理,2007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自 2020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珠海市圣美
基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1 年 5 月起至今担任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现兼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医院协会常务理事;白求恩
公益基金会理事及广东省医药价格协会副会长。自 2017 年 6 月起至今担任本公
司执行董事。
徐国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徐国祥先生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徐国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83,800 股。
白华先生,53 岁,现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白华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
执业)。2003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拥有丰富的公司
治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
会委员。2012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融捷股份有限公司(002192.SZ)独立董
事。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242.SZ,现已更名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20.SZ)独立董事。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723.SZ)独立董
事。自 2018 年 2 月起至今,任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548.SH,
00548.HK)独立董事。自 2018 年 11 月起至今,任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001209.SZ,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深交所上市)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6 月起
至今,任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30.SZ)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4 月起
至今,任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000810.SZ)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6 月起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环境、
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
白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白华先生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田秋生先生,67 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田先生为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就读于兰州大学、南开大学和西北大学。
1982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在兰州大学任教,并任兰州大学经济系副主任、经
济管理学院副院长。2005 年 7 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200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现任国家统计局中国经
济景气监测中心特邀经济学家,广东省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地方金
融监督管理局金融顾问,广东省金融智库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参事。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000507.SZ)独
立董事;自 2017 年 8 月至今,任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524.SZ)
独立董事;自 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方圆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9978.HK)(原
方圆房地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08376.HK),已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由 GEM 转
往主板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832491.北京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10 月起至今任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1 年 7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成员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
田秋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田秋生先生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田秋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黄锦华先生,52 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
会委员。黄先生为律师并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工程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
2011 年 5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职于乐博律师事务所。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职于萧一峰律师行。2019 年 7 月至今,为黄锦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
2019 年 10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0 年 6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
黄锦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锦华先生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黄锦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罗会远先生,56 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提名
委员会主席。罗先生 1989 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 年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兼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652.SZ)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 年 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600326.SH)独立董事;自 2017 年 1
月起至今,任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002486.SZ)独立董事;自 2017
年 4 月起至今,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000617.SZ)独立董事;自
2017 年 9 月起至今,任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5056.SH)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9 月起至今,任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12 月起至
今,任华夏天信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7 月起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罗会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罗会远先生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罗会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崔丽婕女士,47 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崔女士持有研究生学历,历任珠海亿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亿邦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九三学社珠海市委员会委员,珠海市金湾区政协委
员会常委及珠海市金湾区妇女联合会执委。崔女士具有十二年以上的医药企业经
营管理和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以及五年以上的风险管理经验。自 2016 年 4 月起至
今,任珠海隆门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 2016 年 8 月起至
今,任珠海横琴新区隆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起至今,任珠海隆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5 月,
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29.SH)监事;自 2018 年 4 月起至今,任苏
州玉森新药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0 年 6 月起至今,任德益阳光(北京)有限公
司董事;自 2021 年 5 月起至今,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29.SH)非
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2 月起至今,任深圳前海龙奇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21 年 7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1 年 12 月起至今,任
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崔丽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崔丽婕女士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崔丽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