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2023-06-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证券”)受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委托,担任本次广州浪
奇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
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2018〕22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在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和
个人等相关行为。
(二)广州浪奇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广州浪奇重大资产置换项目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的行为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广州浪奇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广州浪奇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商律所”)作为本次
交易的律师。
3、广州浪奇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职信”)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
4、广州浪奇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作
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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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上述聘请行为
外,根据广州浪奇确认,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行为。
经核查,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
构、资产评估机构以外,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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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
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谢卓然 熊文祥
财务顾问协办人:
李嘉霖 黄明朗 陈 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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