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涨幅未构成异常波动的说明2023-06-0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涨幅未构成异常
波动的说明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其持有的广州浪奇
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韶关浪奇有限公
司100%股权和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60%股权与广州轻工工贸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股份进行置换,差价部
分由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补足。
本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广州
浪奇的股票自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之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情况以
及相同时间区间内深证综指(399106)、申万消费(801260.SI)的累计涨跌幅如
下: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第 21 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
累计涨跌
股价/指数 个交易日(2023 年 4 月 10 第 1 个交易日(2023 年
幅
日) 5 月 11 日)
上市公司
3.26 3.27 0.31%
收盘价(元/股)
深证综指
2,136.43 2,032.77 -4.85%
(399106)
申万消费
7,287.86 6,989.38 -4.10%
(801260.SI)
剔除大盘(深证综指指数)因素影响涨跌幅 5.16%
剔除同行业板块(申万消费行业指数)因素影响涨跌幅 4.40%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的累计涨幅剔
除同期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累计涨跌幅偏离值分别
为 5.16%、4.40%,上市公司股价在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以本次交易提示性公
告日 2023 年 5 月 12 日为准)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存在超过 20%的情况。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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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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